黑暗回归基努 里维斯
他是一个疲惫的、愤世嫉俗的,但又怀着希望的人。他的名字来自夏威夷语:穿过山谷的清风。他有四分之一的中国血统,但他断绝了和他的华裔父亲的所有来往。他的不幸童年,是长时间的颠沛流离。他寡言少语,经常在媒体前说错话。他不会挑片,错过的好机会和演的烂片一样多。很长时间他的巨额片酬只有两个用途:给他刚去世的白血病妹妹治病,和支持他的破烂乐队:天狼星。在40岁之前,他没有家,永远住旅馆。他扮演过释迦牟尼,喜欢打坐。他能背哈姆雷特的所有台词……
他有他自己的世界。我们走不进去,他也不想出来。
基努可能是好莱坞最不喜欢说话的明星,媒体的记者们因此对他颇多抱怨,因为他总是对他们敷衍了事——不想多说什么的时候,只用“唔”、“是啊”之类的单音节词组打发他们轰炸给他的问题。曾经有《滚石》的大牌记者去采访他,回来后写文章抱怨:“就算电闪雷鸣,天地崩裂,世界转瞬间即将毁灭,基努还是只会呆呆坐在你面前,一言不发。”
此刻,基努就坐在我的对面。黑衣,白墙。他是和色彩不相干的人,但也不是酷,只是一种寂寞、无助、彷徨、黯然,或者别的。
他又陷入沉默,他非常习惯于沉默,丝毫不觉得这种停顿是难堪的局面,他不动声色,我想没有绝对的耐性,就没有资格采访他,显然他也是这样认为。
基努来自夏威夷语,读作“key-a-noo”意为“穿过山谷的清风”。他刚到好莱坞时,经理人建议他改名字,理由是这个名字不够“白”,主流白人社会也许会将他视为异类。但他不屑,依旧做他的“基努”。
在声色犬马的好莱坞,基努是如此独来独往的一个人,没有绯闻,没有密友,很少出现在社交场合。依旧骑摩托车,依旧住汽车旅店。可以连续三天穿同样的衣服,鞋子张了口,用白胶带绑一绑继续走路。
黑色是他最喜欢的颜色,也宿命般地成了他生命里的颜色。就像在电影里,尼奥为了拯救世界要经受种种考验;在真实的世界里,失去也成了基努永远要面对的恐惧。
少年时心心相印的密友里弗·菲尼克斯,那个颓废绝望的的美少年,死于吸毒和服药过量;1999年,他和女朋友詹妮佛·塞梅盼望了很久的孩子胎死腹中;一年之后,詹妮佛在参加玛丽莲·曼森的一个派对之后,驾车出车祸去世;他最牵挂的妹妹,在20岁时患了白血病的基姆,接受各种治疗的煎熬十余年,他为她建了一座医院,在夏威夷一处小岛上为她准备了一个放满鲜花的小木屋,放弃工作陪她做治疗,但终于没能挽留住她的生命……
“我的事业算得上非常成功”,信奉佛教的基努曾经承认,“但是在我的生活中又发生了那么多悲剧。佛教里有一句话,叫做福祸相依。如果真是这样,我情愿放弃我的成功,把生命留给我爱的这些人。“
但是,他无法选择,只能继续孤独地生活。
也许是看穿了命运无常,才会如此漠然沉静,才会有一种我行我素的味道。”当你爱的人离去后,你就孤独一人了。我曾是她们的一部分,她们也曾是我的一部分。我怀念那些日子。我想知道如果她们还在这里,我会是什么样,我们会一起做些什么?我怀念所有那些永不再来的美好事情。“
对于基努来讲,他的人生就是一场行为艺术。
他一直期望能够像偶像法国诗人兰波一样,在一个没有人认识的贫民窟孤独、寂寞而又清净地死去。
事实上,从童年时代起基努就一直被这种孤独感困扰着。”我的生活总是和别人不一样“,在某次采访中,他自己承认,”我的长相就和别的孩子不同,我有很多个继父,还总是在搬家,不会在某个地方长住。“
他出生在夏威夷,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便已离家出走,几年后因为私藏毒品被判了十年监禁。多年后基努回忆说:”爸爸在毒品和家人之间选择了毒品。“虽然在他成名以后,父亲曾经写信和他联系,但他没有回应。“我身体里有他的血液,但我不想从他那儿得到除此之外的任何东西,我们之间的故事很沉重,充满了痛与伤。”──他最后见到爸爸是在15岁。
他的母亲又有过三次婚姻,这使他的童年看起来颠沛流离:先是澳大利亚,然后是加拿大,最后是纽约。因为母亲是相当成功的舞台服装设计师,许多名人,诸如多莉·帕顿、大卫·鲍伊和艾利斯·库柏都是基努家的常客。这对基努后来选择进演艺圈多少有点影响。另一个原因是:他在学校里一直过得不开心,成绩也不怎么样,只有在戏剧表演课和冰球场上,他才能找到一些自信和快乐。于是,17岁那年,他在接拍了一个可乐广告后,决定辍学,进入娱乐圈。
也许是受到瘾君子父亲的影响,在16岁时,他开始用古柯碱麻痹自己,并沉浸于幻觉,但菲尼克斯的猝死给他了沉重一击,使他对一切有了重新的思考。之后他用“一般人不会用”的方法戒了毒。
他喜欢飞一样的感觉,“与清新的空气如此亲近”。 他和朋友们骑着车去旅行,车辙遍布北美与欧洲。他喜欢新墨西哥州的沙漠,喜欢沿途的森林,喜欢路旁的汽车旅馆,喜欢流浪的感觉……
他叛逆的背面是冷静与思考。为了补偿学校的缺席,他请了家庭教师,阅读成为他的一大乐趣,他喜欢的作家有:莎士比亚、陀思妥耶夫斯基、托马斯·曼,斯蒂芬·霍金,狄德罗,威廉姆·吉布森……
他拥有的金钱很多,留给自己的却很少。他失去的东西很多,却永远不会失去一颗善良的心。
那副风靡全球的墨镜,把他眼中的惆怅和忧郁,小心翼翼地遮挡,只留给世人一个洒脱而冷酷的背影,而他拒绝交出他的心。
基努的拍片频率并不高,选择剧本也完全按自己的口味行事。但是,他在好几部小制作的文艺片里的尝试并不成功,甚至还拿过著名的“金酸莓奖”。也有例外:当年《生死时速II》开拍时,基努决定去加拿大出演《哈姆雷特》,推掉了那个让无数人羡慕的片约。这被许多影评家嘲讽为“最愚蠢的举动”。可最终结果让所有人都跌了眼镜:那部倒霉的电影被评为当年度最差电影,而基努却异常出色地诠释了敏感的丹麦王子。“我和哈姆雷特有许多共同点。他如同梦游般地生活着,但是却很清楚周围发生的一切。他带着讽刺的眼光评价一切。我也是如此。”
这是最精确的评价。对这个总是安静的沉默着的男人而言。
在好莱坞可以骂基努没演技,但是不可以骂他的人品,因为他对导演,对配角,对场工,对幕后人员全部一视同仁。他是全剧组最勤快的小工,钉钉子,发饭盒,抬东西,只要他有空,只要你缺人手,你随时可以叫他来做。
《拍魔鬼代言人》时,制片人拿不出阿尔·帕西诺要的那么多片酬,基努从自己口袋里掏了一百万给制片,叫他去请帕西诺。那时候他片酬八百万,拿了八分之一给别人,只为了让电影成功。拍《替补队员》时他也做了相同的事情,自己掏了一百多万付给别的演员。拍《黑客帝国》二三部的时候,因为导演烧钱太厉害,制片找他帮忙,他二话没说就给自己降了一半片酬,事后还把2000万美元的分红分给了剧组人员。有几个好莱坞明星这样做过?
他自己有一支乐队,取名“Dogstar“(天狼星)。他弹贝司,有时也写写歌。他们的歌被评论界批评得一钱不值,他一点也不放在心上。最走红的时候,丢下无数片约,几千万美元的酬劳,拉着另外两个乐队成员去玩巡演,拿一万元不到的出场费。演出的时候,就算被扔了西红柿,也仍然一脸认真地照弹不误。有记者幸灾乐祸地去采访,问他:“音乐和电影里面,你到底选择哪一样?”他严肃地回答:“如果一定要选择一样,我宁愿为了音乐抛弃电影。”
这句话后来被无数报刊转载,作为他不明智决定的最佳证明。我们从小所受的教育形成了思维惯性,习惯了以成功来衡量一切。可是回头想想,为了快乐选择自己最喜欢的活法或许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成功。
后记
过了40岁生日之后,基努似乎有意用积极一点的态度来对待人生。一年里,他有两部电影要上映,一部是观众认为的他最适合的爱情文艺片《触不到的恋人》、一部是他自己喜欢的科幻影片《黑暗扫描仪》。
他目前生活的重心就是在寻找平衡。”我想,在经历伤痛之后,生活需要归还。你必须拒绝被打倒,生活必须继续。”
作为”归还生活”的第一步,基努买了一处房产”扎根”。“我租了家具,买了张床,正在熟悉我的房子。”
这个自认为血液里有吉普赛因子的男子过了几十年漂泊的人生,“然后我到了40岁,那场生日很难,可能因为你知道你已经长大了。”
他尽量不给自己太长时间独处,这是场挣扎。“我想要结婚,想要孩子。这些都是山顶的目标,我要爬上去才行。我会做的,只需给我一些时间。”
他曾来到恒河边,看到那些神庙和对岸丧礼上焚化死者的火堆,孩子在嬉戏,猴子和狗在追逐,还有观光的游人和苦行僧。“他们时常谈及怜悯和轮回,然后进入一个关于生死、关于永恒的话题。我静静地看着这些,感觉生命真的很美好。”

这个身高1.85米,被自己形容成又黑又粗糙的男人,无论是在银幕上,还是在生活中,都把孔武刚毅之势展现得淋漓尽致。既有帝王之风,又有草莽之气。在他身上,你可以看到狂野、彪悍、霸道、威严、沉着、阴郁……还有深情。
胡军的记性不好,这个摄影班底里有几人和他不止一次合作,但他完全不记得,要别人具体说到哪一次、在哪里,他才恍然大悟,然后定睛再看,皱皱眉,还是一脸想不起来的尴尬表情。不懂装模作样,这倒是他的可爱之处。
他从来就不会以一个受访者的姿态来对待访问,更不会一脸认真地盯着你看。这期间,他起身去拿烟;四下找打火机、烟缸、和助理说话、指着借来的衣服发表意见……转过头来再回答问题,用北京腔说最直白的句子,言简意赅。
以简单应对复杂
5月份拍完《卧薪尝胆》之后,他就一直给自己放假,跟太太卢芳和几个朋友一起搭邮轮绕着地中海走了半个多月,“开了眼界了,好玩,以后每年都得出去转转。”
胡军一向舍得在吃喝玩乐上花钱,他从不否认自己爱玩、爱泡吧、抽烟喝酒样样来,几乎在北京的每一天他都安排了饭局,像梁山好汉们那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休闲方式最对他的脾气,他酒量也好,有点千杯不醉的意思,跟这样的人喝酒特别畅快。最重要是,他还习惯做东。
豪爽、义气,所以朋友多,但胡军却觉得跟圈里的人太近了会影响自己的判断,“一些聚会上大家面对面的时候,很多东西根本不真诚。我觉得最可怕的就是交朋友有目的性。”
他坦言自己并没有真正可以无话不谈的朋友,尤其到了现在这个岁数以后。“我喜欢和朋友一起吃吃喝喝,无所顾忌,这样会让自己的环境很单纯。真正完全无话不说的朋友,还只能是自己。如果没有自我保护,很多事情会造成很大的打击。而且掏心窝子也要看掏什么样的心窝子,比方现在我有问必答,说的都是实话,难道我没有掏心窝子吗?但怎么个说法自己要有尺度。”
多些接触会发现,胡军其实是懂得世故的人,能让男人佩服,把女人哄住,在银幕下你看着就觉得这个人是你一伙的,为人处世,是你从小所受的教育,所以现在走着同一条路,顶多大家的力量有厚薄。
他不介意用世故甚至狡猾来定义自己,“如果一个人在生命中从不狡猾,那他就不是一个人。人一定有狡猾的一面,但狡猾的程度却因人而异。狡猾不是贬义词,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自我保护。”
胡军一直以来信奉的座右铭是“以简单应对复杂”。经过30多年的实践,他发现这其实是最有效的生存守则。
所以,他一直脚踏实地生活,从不会摆出一个海市蜃楼来供人仰慕,那些虚荣假面的东西早早被他过滤出自己的字典。
他现在去哪里都是搭朋友的车或自己坐出租,之前的那辆切诺基送了人,因为长年在外拍戏,觉得老搁在家里会搁坏了。很早前他看好了一辆陆虎,但嫌贵,考虑了两三年,还是没买。对他来讲,车就是个代步工具,得实用,如果买回来用不上那就是奢侈品,再有钱也没必要拿来浪费。他太太的车是奥迪,但他从不用她的车。“那是女人的车,开那车感觉像坐在地上。再说,北京这路况,还能开车吗?”
他唯一愿意花钱买的奢侈品是手表。“男人所谓的饰品比女人少得多,现在年轻人也戴项链、戒指、耳环,但对我这年纪肯定不适合。我是觉得笔和表都挺能代表男人的感觉。”
之前他就担任了一个国际名表的代言人,广告的导演是有着“西方暴力美学掌门人”之称的大导演迈克尔曼,他之前刚和巩俐合作完《迈阿密风云》,似乎对东方演员情有独衷,于是胡军要进军好莱坞的传言便开始甚嚣尘上。
“那只是个广告而已,怎么那么多的联想?说我要走向世界走进好莱坞,离得太远了。做我们这行,根还是在中国,能在外面拍戏是特别好的体验和尝试,但不是主流。没错,我在学英文,但学英文不是为了去好莱坞拍戏,多一种语言,你可以多交朋友,看电影原声片的感觉也不一样,看字幕跟你听懂的差别很大。”
不想做比尔·盖茨
胡军的烟瘾大,每个场景拍下来的第一件事是找助手要烟。相比半年多前,他明显清瘦了很多,游泳、打篮球、跑步,他一直没停过运动,但以前管不住嘴,这一段时间稍微在饮食上克制了点儿,就有了这好成果。他接着要去拍叶大鹰的《西安事变》,这身材配上一身戎装,单单站在那里,就已经有足够说服力,国内还真找不出比他更适合演张学良的演员。
他挑角色一向眼光独到,像乔峰、项羽、朱元璋,有些明明并不符合原型,但在完成后,无论你对文字有着千般想象,但银幕上的他却让你承认你的想象就是这个样子。他的表情和动作总有一些意味深长的东西,让观众的臆想有了乱飞的依据。
他一直野心勃勃,当年金马奖败给刘烨,他把不甘心和不服气都写在脸上,他从没有虚伪地表示不看重奖项,他最让人称道的名言是:要红到让大街上卖咸菜的都认识胡军这个人。
“如果说表演有一个目标,就是被人们记得,那么当然记住我的人越多越好,如果说生命是一座不能停止跋涉的山峰,我希望自己爬得越高越好。”
但是他却非常清楚自己的能量,片约多了,片酬高了,戏却接得越来越少。“我绝对不会去演认为不合适的角色。多少钱也不行。我不去想突破,也不愿意去挑战,演员应该认清自己的特色,要想充分发挥就不要夸张自己,一定不能丢掉自己。我演戏,不是让自己去靠近角色,而是让角色靠近我。”
为此,他拒绝过徐克的《七剑》,尽管很多演员为了和这样的大导演合作甚至可以不看剧本不在意角色。“我对徐克一直很尊敬,我喜欢他的风格,但那个角色真的不适合,我也不喜欢。拍片就是靠缘分,永远不要死乞白赖的,我不强求自己,也不会强求别人,这也是对别人的一种负责。”
迄今为止,他也没有和张艺谋、陈凯歌、冯小刚合作过,只因为没有适合的机会。但谈到观众对所谓的大片一边倒的批判,他倒很为这几位导演叫屈。
“一部电影作品出来一定有好有坏,但现在大家有了习惯,只去看坏的一面,好的他不是不承认,只是选择忽略。媒体也是这样,只关注坏的,好的不去宣扬。站着说话不腰疼。中国电影本来已经是举步维艰,为什么不说点好的,反而火上浇油的说人坏话。其实真该让这些人好好地跟一下片子的拍摄过程,让他了解到完成一部作品的艰辛,他就知道这帮人能干成那样是多不容易的事。”
他很愿意在中国电影的发展进程中尽自己的绵薄之力,比方和年轻一辈的导演合作一些实验性电影,像张一白的《好奇害死猫》和张扬的《落叶》。他甚至也想过自己做导演。“我现在做导演肯定行,整个流程都明白,演戏演这么多年,肯定也有一些体会,但我觉得还不到那份儿上,还缺练,等到我觉得自己可以了,也有了那冲动,再去做也不迟。”
表演对于胡军是很难戒掉的瘾,曾经在他快30岁仍然藉藉无名的时候,为了给自己的青春留一道光影,和同班同学们排演了一台舞台剧,不收门票,赔了40万,勇气十足。
“我喜欢干这行就喜欢它演绎的一个过程,一开始你拿到这个剧本,一看什么都不会,台词也没有背下来,一直到你演出成功以后,整个的过程特别让我痴迷。”
所以就算让他和比尔·盖茨对换身份,他也会毫不考虑地摇头。“钱对于我,就是生活需要,现在已经完全能够满足我。我想对比尔·盖茨,钱也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他在做一份事业,并享受这份事业带给他的成就感。我也是,表演是我喜欢的事业,让我放弃它,光守着一堆天天变幻的数字,那生活还有什么意义?”
可以风流但不能下流
很多男人看过《蓝宇》发表宣言:如果对象是胡军,他们不介意做一回同性恋。
胡军一直弄不清楚自己身上的哪一点特质在吸引着同性。读书时,他曾被陌生男人追踪示爱,那时他不理解同性之爱,满心憎恶,将这人海揍了一顿。演完《东宫西宫》,有男影迷要到他电话,打给他,希望能发展关系,他在电话里把对方骂得狗血喷头。
“那时候太年轻,只会用拳头保护自己,换到现在,我肯定会好好跟他说。爱就是爱,没什么错,应该尊重别人。”
《蓝宇》开拍之前,为了对捍东这个角色有更多的认识,在圈内朋友的帮助下,胡军去了北京的同性恋酒吧体验生活,发现同性恋者并非真如传说中的“娘娘腔”、“丑恶”或“性放纵”,这类人群里不乏社会地位良好,有相当修养和高素质,并且大有些才华横溢,品德高尚的人。
“无论什么事情,如果装作视而不见,是很难了解真相的,只有你亲自去了解才会明白,事情并非你想象的样子。现在我会认为有些同性恋者甚至比通常男人更优秀,在很多方面更出色。”
但是对专业演员胡军而言,这么多年最难演的戏仍是和刘烨的激情戏,“拍戏时,我曾经试图跟刘烨培养一种恋人的情感,把他当女人去爱,根本不行,他毕竟是男的。我还是喜欢和女人接吻。”
在剧组,胡军是公认的好人,不跟人抢戏,愿意帮助女演员,是出了名怜香惜玉的人。因为在他看来,演艺圈的环境里,女演员比男演员更不容易。
自小到大,胡军都是学校里出了名的“少女杀手”和“万人迷”。除了相貌吸引人,还在于他对女人实在好,是天生的尊重和呵护。
“我小时候特别害怕在大街上看到女孩子摔跤。女孩子摔跤多难看呀!‘啪’一大马趴,我要在旁边肯定会扶她一把,在地上趴的时间越短越好。我觉得女孩子长得不管是不是好看,都是挺美的事物,怎么能趴在马路上呢?我说不清那种感受。”
胡军不明白为什么有的男人会害怕结婚。对于他,“婚姻和责任是一个成熟男人的证明,能够承担一个家庭,我觉得特有成就感。”
他并不认为有什么一生一世的爱情,但却是那种每到一处一定会给老婆孩子买礼物的男人。
婚姻对于胡军来说重要的不是经营而是一种维系。“一件事干长了都有烦的时候,但这是生活,感情要想长久真就得平平淡淡的。我一直认为敢于面对平淡的生活,这个人才是真正的成熟,真正的懂得生活。”
女儿九儿是胡军的宝贝,他给她当马骑,每晚唱催眠曲,宠爱到放纵。妻子卢芳要送九儿去学一样才艺,芭蕾、舞蹈或者钢琴之类,他却怕苦了他的宝贝,只想给她个玩乐童年。小姑娘长着妈妈的眉眼和爸爸的黑皮肤。最大的特点就是执著和专一,同一个游戏玩上二十几遍也不嫌烦,旅行就只坚持去三亚。
胡军和刘嘉玲的绯闻传了几年,他不避讳,一样接二连三的合作演戏,一样大大方方地聚会喝酒。并且他仍然是大部分女性心目中理想丈夫的首选。
爱情在胡军的字典里是“短暂的热情”,“我特别尊重那些曾经对我用过感情的女人,她们应该被尊重,哪怕我不能把同样的感情给她,我还是愿意好好地和她们相处,善良的对待她们。”
对于他来讲“男人可以风流但不能下流。”那些危险的感情,在戏里面体验就足够了,身边的姹紫嫣红对他构不成诱惑,“如果借助演员的身份做些别的事情,我可能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在秩序的规范下释放激情,这是胡军的世界,冷静且狂热。

性感迷失
乔什 ·霍洛威
《迷失》这套美国广播公司的热门剧集,在夺得了金球奖最佳剧情类剧集后,给了那个既性感又温柔,笑起来酒窝深陷的乔什·霍洛威成为“万人迷”的理由。2005年,乔什被美国《人物》杂志评选为“全球50个最美的人”之一。接着,他又坐上了美国In Touch Weekly评出的荧幕年度十大性感男星榜首之位。
蓝脊山脉之子
在“人类迈出一大步”——阿波罗11号登陆月球那一天,一位顶着湿漉漉褐色卷发的小男孩,在加州北部降临人间,世上从此多了一双亮闪闪的眼睛——翠绿如翡翠。2岁时,他随家人移居乔治亚州的蓝脊山脉,他爱这个地方,自有记忆开始,他以为自己就是“蓝脊山脉之子”。小男孩一点一点长大,他一头卷发也随着野藤树般生长,褐色渐渐褪去,洗出了太阳般的金黄色。他的全名叫乔什·李·霍洛威。
乔什的家中有四兄弟,他是老二。童年时代,小乔什就是最令妈妈操心的那个。 “我跟我的兄弟们是在泥地里长大的。”小乔什的妈妈为了让他能专注地读完一本书,曾提出他每读完一页,她就“赏”他两毛五分,可“利诱”也动摇不了小乔什,他连五毛钱都从没“赚”到过。至于谈到电影,小男孩碧绿的眼睛闪着光彩:“我什么都想干,我要当飞行员,要当秘密经纪、消防员、医生,到最后,我会通过演戏去实现梦想!”
一直到乔什从切罗基高中毕业之前,他都在嚷嚷着自己对电影如饥似渴的热情,但周围的朋友都没当回事。然而乔什的第一份工作,却是在农场里清理死鸡。在乔治亚州上了一年大学后,乔什个子疯长到了一米八七,也开始了他的T型台上的模特生涯。
在此期间,乔什又多了许多心头好:身上有着荷兰和苏格兰血统的他,划艇、扬帆、滑雪、武术、飙摩托样样精通。他喜欢一人在角落静静弹吉他,或者就去嚼他最喜欢的炸鸡,或加上一个巧克力派,生活过得优哉游哉。这时候他身边的人们已经彻底忘掉了昔日小男孩的“童年梦想”;但事实是,不羁的乔什并未甘心在T型台上平平淡淡过下去。他还要争取另一条同样是聚光灯下,或者还包括水银灯下的路—一条通往欧洲影坛和好莱坞的星光大道。
即便是电视剧,也无损他的成熟
无论家人和朋友如何把他的梦想当做白日梦,乔什·霍洛威对演戏的热望从没低落过,这个时刻炙烤他的念头,终于带他抵达洛杉矶。在新的城市,乔什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银幕处女作:在喜剧《本尼大夫》中得到一个角色,跟Eddie Maclintock和Sarah Wynter演对手戏。不过他心目中的“神”——库布里克的《闪灵》,一边在他心中闪动惊悚与强悍的光,一边开始在他脑海中絮语:寻找自己的独立道路!他听从了心里的声音,之后接二连三在独立电影作品《Mi Amigo》、《流动的八月》和《冷酷的心》里独挑大梁。在《Mi Amigo》中,他得以与娜塔莎·金斯基演对手戏,从此受到广泛瞩目。接下来的时光,昔日的小乔什,便一步一步离自己的梦想越来越近,即便是电视剧,也无损他的成熟:在“科幻频道”的《冰爪》中,他和大卫·基夫和约翰·里斯·戴维斯并肩担当主角。然后是风靡全美的电视剧集《CSI犯罪现场》和《海军罪案调查处》(Navy NCIS)。再以后,便轮到了“伟大”的《迷失》。
在《迷失》之前,来自南方的乔什一直都要练习减少点口音,才能去拍各种各样的戏,可是在2004年拍《迷失》时,乔什却要重新用上自己的南方口音,演剧中的风流浪子Sawyer。这套美国广播公司的剧集,夺得了金球奖最佳剧情类剧集后,也给了乔什成为“万人迷”的理由:2005年,乔什被美国《人物》杂志评选为“全球50个最美的人”之一。接着,他又坐上了美国In Touch Weekly评出的荧幕年度十大性感男星榜首之位。
但“蓝脊山脉之子”并非那么轻易被埋没在偶像的大熔炉中——在被封上了各种与外表有关的标签后,乔什一时似乎急于摆脱这些形象:尽管口头上不时迎合着大众说“酷”,他却老实承认:讨厌自己在《迷失》里的长发形象;他还会急切地摘掉各位Fans给他涂抹上的油彩:“作为南方人,我一直活得很积极,当然心里也有黑暗的一面,但我不是‘黑暗王子’。当然现在许多人总愿意被自己的黑暗面影响”;时而他似乎在发牢骚:“不幸的是,观众不会把我看作演技派,而总是把我看成是爱出风头的人,要不就把我想得一无是处。有时我真的很为难”;关于拍戏,虽仍旧是他的心头所爱,但也有了很多困扰:“有时候我一周接五个戏,到一周快过完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就像得了精神分裂症一样,即使是跟朋友聊天,都会不由自主地乱抛台词”;“演戏演多了,我开始感觉自己真的像个搞心理学的,要我演牛仔或者演个性格怪异的角色,我一点都不别扭,因为我觉得这些角色适合我,反正我本来就是情绪化的”;“电视就是要把每个人铸造成像是一个模子出来似的。”
36岁的他在现实中和Sawyer的性格完全不同:2004年他与幸福的亚裔女子Yessica Kumula成婚,至今如胶似漆。不过2005年深秋的一天,霍洛威和妻子在瓦胡岛的家被持枪者洗劫,霍洛威的奔驰车跟夫妇俩的现金、信用卡无一幸免。奔驰车随后发现被弃于夏威夷首都火奴鲁鲁以东12里外的郊野。罪犯不久即被逮捕,夫妇俩有惊无险逃过一劫。如今他在洛杉矶和夏威夷有两个窝,2006年,《X战警》邀他出演Gambit一角,却被一口回绝,原因是此角色太接近他在《迷失》中的角色Sawyer。


档案
日志
相册
视频



评论
想第一时间抢沙发么?